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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初审的结果公示

2023年08月03日   0   人力资源部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推荐张帆同志申报云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创新创业学院申报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现对以上初审结果及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方式向学校人力资源部反映。

通讯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娟 1591151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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