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人力资源部  >>  工作动态  >>  浏览文章

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结果的公示

2023年07月20日   0   人力资源部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经学院推优及教师自荐,学校组织专题会议评审研究后,决定推荐张帆同志申报云南省优秀教师,推荐李如强同志申报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创新创业学院申报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现对推荐结果及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方式向学校人力资源部反映。

通讯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娟 15911518600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88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张帆同志申报优秀教师事迹材料.pdf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53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李如强同志申报优秀教育工作者事迹材料.pdf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132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创新创业学院申报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pdf

65.3K

↑ 上一篇: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第二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结果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通过“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初审的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