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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06日   0   教师发展中心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组织好我校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的老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资助方式及推荐名额

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

2.全省共计36个名额(其中学科教学论名额3人,计算机类名额2人,科学教育名额1人)。

三、工作安排

(一)信息发布

请申报者自行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一定要查询和选择带*号导师,带*号导师才是列入国访项目的导师。并详细查看《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附件2)。

(二)组织申报

申请者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各学院根据教师报名情况,结合学科、专业建设与规划及教学工作安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由学院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人教学科研统计表》(附件5)。

(三)推荐遴选

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人选,结合全校实际情况确定推荐人员,并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员报送武汉中心,武汉中心审核通过后向接受高校投递,后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外出研修须不影响所在学院工作安排。申报者一旦录取,须保证全程参与学习,不得退出或延期。

2.为确保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推荐表》纸质版由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学院/系、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表》电子版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内容,请务必确保推荐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3.访问学者申请者须确定三个志愿,以便于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调至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须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避免因接受学校指标或导师意愿等因素落选,失去访学机会。

4.申请人教学科研材料标注页码并附目录,装订成册。教学、科研分开标注,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单独装订1册,与《推荐表》一起交学院。

    5.各二级学院培训进修工作负责人5月9日上午11:00前将《一览表》(电子版1份、盖章扫描版1份)、《统计表》(电子版1份、盖章扫描版1份)《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沈蓉处,逾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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